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城〔2022〕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老旧燃气管道更新和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厂站设施改造,在用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的管道自闭阀加装力争全覆盖。
2025年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老旧供排水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同时,按照即查即改原则,将滚动产生的老旧管网和安全隐患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并完成实施。
(二)改造内容
明确我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老化管道和设施。
(三)组织实施
一是开展普查评估。要统筹开展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和设施普查,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城市其他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是制定改造方案。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改造,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科学编制更新改造方案,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同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三是科学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改造设施单位要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健全推进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
五是强化日常维护。燃气等经营企业要健全管网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出资责任。建立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政府、企业、用户合理共担机制,进一步厘清各方出资责任。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要明确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加快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积极争取资金。对涉路涉绿等征收,合理确定收费水平,按规定落实有关减免政策。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管网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和管道位置改变的,不再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
四是完善价格管理。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将燃气、供水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