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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一二三”式督导检查,确保燃气具质量安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23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260
         为保证燃气灶具质量安全,防止质量不合格燃气灶具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调压器(阀)、燃气用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确保行动彰显责任担当

围绕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深刻把握市场监管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涉销售燃气具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坚决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始终牢记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的使命,用作为与担当为全市人民筑起一道强有力的监管防线。

突出两个重点,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重点对本辖区销售燃气器具及配件的自建交易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内销售燃气器具及配件的经营户进行检查。二是重点对小商品市场内销售燃气器具及配件的经营户进行检查。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和线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涉及销售燃气具经营户合法经营,检查不留死角,保证此次行动落地见效。

压实三个责任,确保行动形成合力

一是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市场开办者监督指导力度,市场开办者是市场的管理主体,要强化日常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为无证照承租户、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提供经营场所。二是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经营者是燃气具质量第一责任人,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讲燃气具质量不合格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销售未经认证和标识标注不规范及没有检验报告的燃气灶具,保障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消除隐患。三是压实监管主体责任,统一制定燃气器具经销主体排查记录表,确保排查情况有记录、可检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的巡查检查力度,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帮扶指导企业,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行动三方一体、形成合力。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燃气灶具销售经营户16家次,与燃气具销售经营户签订承诺书12份,检查中销售的燃气具相关商品符合质量要求。下一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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