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市区(江城区,含海陵区、高新区,下同)居民生活用气及相关单位用气成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和降低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阳江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以及市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气、宗教场所生活用气、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气、监狱监房生活用气,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养老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用气执行居民价格。
二、制定阳江市区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0.966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1.17元/立方米。
三、降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将燃气销售给用户的价格。我市市区居民用户实行三档阶梯气价及气量,按1:1.2:1.5比价确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各档销售价格及气量如下表所示:
同时,市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气、宗教场所生活用气、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气、监狱监房生活用气,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养老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用气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价格为4.51元/立方米。
免收困难用户天然气价款的额度为50立方米/年。
四、配套措施
(一)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燃气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企业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70立方米/年。
(二)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三)困难用户指持本市各级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发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家庭,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对上述家庭给予每年50立方米的免收天然气额度(每户或每表最多可享受每年50立方米免费政策,且每人只能在一户或一表享受该免费政策)。
五、执行时间
(一)现有用户实行预购气量的,自方案印发之日及以前的预购气按原价格执行,印发之日第二日起购气按新价格执行。
(二)用户实行抄表计量收费的,自方案印发之日及以前的用气按原价格执行,印发之日第二日起用气按新价格执行(抄表时间跨新旧价格的,阳江华润可按抄表日期天数比例计算)。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第二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阳发改价格〔2015〕88号)同时废止。
▲执行时间从印发之日第二日起执行,这个文件印发时间是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