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启动仪式,这也意味着杭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工作已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也可以叫做叫‘瓶改管’,顾名思义,就是让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改用管道天然气。”杭州市城管局公用中心的相关负责责人告诉记者,“改用更安全、稳定而且价格更便宜的管道天然气,是大势所趋。”
“瓶改管”是否属于强制性改造?拒不实施“瓶改管”的餐饮场所会收到罚单吗?记者了解到,这和餐饮场所的性质有关系。
“瓶改管”主要包括存量餐饮场所的改造和增量餐饮场所的管理。存量餐饮场所,就是指市政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目前尚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增量餐饮场所指瓶改管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后新建项目设置的餐饮场所。
存量餐饮场所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弱、散、差”类型餐饮场所,具体包括目前正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餐饮场所;第二类,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大型宾馆酒店、高层办公楼(商业中心)等餐饮场所;第三类,机关、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厂矿企业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餐饮场所。其中,第一类、第二类场所强制实施“瓶改管”,第三类、第四类提倡实施“瓶改管”。
“对于需要强制‘瓶改管’的存量餐饮场所,我们也会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叫做‘三个一点’: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用户承担一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的补贴细则,由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餐饮场所的“瓶改管”,杭州也开出了一张任务时间表:根据瓶改管实施意见的规定,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各区(管委会)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摸底,梳理出可改造点位清单,制定辖区内“瓶改管”实施方案;2019年,确定至少2条示范街和至少10个示范点并完成改造;后续每年12月31日前制订下一年度改造计划,确保目标年限内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今年的“瓶改管”任务是:主城区8个区(管委会)将完成10个示范街或综合体、66个示范点的改造。上城区高银街、江干区范家路、拱墅区胜利河美食街及小河直街2期、西湖区保俶路、开发区北苑大厦及松合时代商城等知名的美食街、综合体都已经纳入了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