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继续打好燃气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全力实现燃气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着力提升燃气窗口服务品质,推动燃气行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扬州“三个名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以保障供应为根本,加快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气源保供能力
1、编制新一轮燃气发展规划。针对我市天然气第二气源、管网互联互通、乡镇天然气发展、液化气供应格局等问题,在2018年开展城市总规修编燃气发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着手组织研究并编制新一轮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为燃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科学引导。
2、紧盯应急储备能力建设。紧盯燃气企业年气量5%储气能力建设,与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通过签约、自建等形式早日完成年气量5%储气能力建设任务。各地积极推动企业自建应急储备气源设施建设,确保早日完成2019年自建储气设施任务。市区加快杨庙LNG气源储备站二期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奠定扎实基础。
3、推进全市干管互联互通。在现有城镇燃气管网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制定全市“一张网”建设推进方案,做好仪征区域内、江都区域内、高邮—宝应跨区域管网互联互通等重要节点的推进和协调指导工作,打通全市城镇燃气管网“一张网”建设重点环节,提高我市天然气区域互济及应急调峰能力。
4、加快推进气化乡镇工程。根据全市气化乡镇工程行动计划,向已获取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下达任务书,督促加快乡镇燃气管道建设步伐。对于城市天然气管网暂时无法到达的区域,采用瓶组或释放站集中管输供气,提高乡镇管道燃气气化率。
5、提前做好冬季供气形势应对。结合2018年冬季保供工作经验,在2019年冬季来临前提前研判供需形势,预测用气需求和气源缺口,制定2019年采暖季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预案,帮助指导企业组织各类气源,最大限度保证供气,确保民生用气不受影响。
(二)以规范市场为目标,依法加强燃气市场经营管理,逐步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6、落实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制度。市区、江都根据2018年形成的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报告,定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促企业全面完成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其他地区按规定组织完成辖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
7、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充分利用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储存专项行动,打击市场非法供气行为,解决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实行瓶装液化气送气服务黑名单制度,建立燃气信息化管理平台, 鼓励、扶持瓶装液化气市场“一个营销平台、一个标准管理、一个电话服务”的经营模式, 逐步推进瓶装燃气市场规范化建设。
8、强化燃气器具安装通气管理。完成全市燃气器具安装通气系统平台上线运行,充分发挥系统平台作用,督促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将安装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平台,督促管道燃气企业通过平台把好通气验收关口,各级燃气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定期抽检燃气器具安装和通气规范情况,有效促进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以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力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9、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规模小的企业推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指导的措施,逐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
10、紧抓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好各类燃气安全检查活动,让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宝应、高邮继续推行委托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定期隐患排查模式的基础上,市区联合推行第三方安全服务模式,实现全市排查覆盖率100%,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11、强化管道设施运行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好管线日常巡查、泄漏专项检查、钢质管道防腐层检测、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等工作,确保管线的本质安全。认真落实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挖掘许可办理前地下燃气管线查询制度,加大破坏管道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管线的安全保护。
12、加快实施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扬州市城市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至2020年底前须完成所有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更新任务。2019年加快实施地下老旧管道改造任务,市区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45公里,仪征完成老旧管网改造45公里,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
13、完成燃气应急体系达标建设。根据制定的燃气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规定,加强燃气企业在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人员和物资配备、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和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和督促,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体系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提升燃气应急处置水平。
14、开展持证上岗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险人员“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对全市燃气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确保我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真正做到100%持证上岗。
15、提升用户设施入户安检工作成效。研究建设燃气用户设施入户安检管理系统平台,利用互联信息科技促动入户安检工作的落实。定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用户入户安检工作回访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好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加强瓶装液化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实施的指导和考核,进一步提高瓶装液化气入户安检工作水平。
16、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重点抓好餐饮场所、老城区居民安全用气及冬季燃气安全专题宣传,联合商务、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用气餐饮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做好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面对面宣讲活动,不断丰富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内容,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效果。
(四)以文明服务为宗旨,持续开展燃气窗口文明建设,努力塑造行业服务新形象
17、完善供用气合同签订。根据省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企业供用气合同内容,全面落实供用气合同管理,进一步推进与餐饮用气单位供用气合同签订及与工业用气单位采暖季供用气合同签订工作,提升供用气合同的约束力。
18、推广燃气延伸服务内容。依照服务标准做好燃气管道末端(用户端)灶前压力检测和加臭剂浓度检测分析,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全面推广上门检测、软管更换、燃气器具维护、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维护、保险代购等延伸服务,推行瓶装燃气送气到家服务,提升燃气行业服务品质。
19、加强燃气服务队伍管理。督促企业加强上门服务人员管理,制定并履行上门服务流程和工作标准,开展上门服务回访和工作质量考核。完善瓶装燃气送气服务协议和送气安全责任书签订,督促瓶装燃气企业定期开展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依法履行好送气服务人员管理的职责。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度。加大燃气行业执法查处力度,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制定并落实燃气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工作任务不落实企业的考核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和约谈其上级领导,必要时向其上级集团发函通报本地区负责人履职情况。
(二)强化燃气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燃气管理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专业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市燃气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区域间互查互学,促进燃气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共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三)加强燃气管理协调合作。利用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和专业委员会平台,与安监、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当前燃气管理遇见的工作难题,积聚各方有效力量共同打击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燃气管理工作成效再向前迈进。
(四)强化业务指导和督查。加强县(市、区)业务指导,原则上市级每季度到县(市、区)开展走访活动,听取和帮助解决县(市、区)在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县(市、区)工作督查,点明存在问题,发出整改清单,约谈相关人员,督促及时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市燃气管理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