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经信局获悉,根据《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以及佛山市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费用进行补贴,本次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补贴资金1亿元。
申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申报条件:在佛山市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的是2017年12月31日前纳入佛山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数据统计的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只能以单个独立法人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企业2017年7月至12月的新增用电量(同比增长量)必须大于或等于10万千瓦时。企业申报的同期用电量数据,必须包含该独立法人所有用电户号的用电量数据。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2017年7月至12月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不超过0.06元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
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的申报条件为佛山市内注册、合法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工业企业以及2017年7月至12月企业用气量大于等于10万立方米。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每立方米天然气不超过0.06元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
以上两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以填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8年7月6日前提交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