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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85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际燃气网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日期:2017-06-13
    为确保能源安全、推进能源革命,落实国务院领导以能源项目建设保障“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国家重大专项实施的指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燃气轮机是能源领域的重要装备,广泛应用于燃气发电调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天然气长输管线增压和中低热值燃气利用等领域。加快发展燃气轮机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及提升能源装备制造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紧密围绕能源革命和“两机专项”工作部署,立足国内产业基础,结合能源发展需求,瞄准制约我国燃气轮机发展和应用的薄弱环节,提出重型和多用途中小型燃气轮机并举,加快培育和发展应用市场,依托能源工程建设,组织燃气轮机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有力支撑燃气轮机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开放自主创新、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依托工程形成合力等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一是要以推进能源革命的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突破发电用重型燃气轮机、工业驱动用中型燃气轮机、分布式能源用中小型燃气轮机以及燃气轮机运维服务技术。二是要立足自主掌握核心技术,结合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轮机产业,形成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的系统能力。三是要紧密依托国内已有产业基础,加快突破燃气轮机设计、高温部件和材料、运行维护等关键技术瓶颈,补上发展短板,打造体系完善、分工合理的专业化产业链。四是要依托能源项目建设,组织示范工程,完善支持政策,推动燃气轮机研发、设计、制造、试验、应用各环节形成合力。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突破重型燃气轮机关键技术,解决燃气发电技术装备瓶颈,基本形成完整的重型燃气轮机产业体系。中小型燃气轮机初步实现系列化,满足各类能源项目需求。届时我国燃气轮机产业将形成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试验、维修服务和应用相结合的高效机制,具备自主持续发展的能力,有效支撑能源项目建设需求。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组织燃气轮机相关能源企业、制造企业、研发机构等共同参与,结合“两机专项”工作任务,依托能源工程建设推进燃气轮机关键技术装备示范。初步计划包括:依托燃气调峰发电、热电联产、IGCC和煤气低热值应用等项目,示范重型燃气轮机;依托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增压站建设示范驱动用燃气轮机;依托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海洋平台等示范中小型燃气轮机发电示范;依托燃气轮机运行维护服务需求示范燃气轮机运维服务。同时组织和协调示范项目所在省份和有关企业,加强服务和监督,切实落实各类支持政策,确保示范项目落地,有效推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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