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2016年伊始,伊核全面协议得以正式执行,开启了伊朗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新篇章。随后,美国、欧盟与日本宣布解除对伊经济制裁,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外部资金流入伊朗,为伊朗改善民生和创造就业提供难得机遇。在过去一年中,国际社会对伊朗油气领域的投资兴趣日益浓厚,伊朗领导人也对本国油气产业复苏和经济增长前景踌躇满志。作为世界油气资源的高度富集地和全球地缘竞争的必争地,伊朗油气产业的发展前景不仅会改变中东地区既有的能源地缘政治格局,还会深刻影响全球能源政治版图的嬗变。
伊朗油气禀赋异常丰富,是世界性能源大国。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伊朗探明石油储量达1578亿桶,居世界第四位;探明天然气储量达34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虽然石油储量稍逊于“石油巨擘”沙特阿拉伯,但其天然气储量是沙特的4倍。
与沙特类似,能源产业是伊朗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然而伊朗的人均GDP却远低于沙特。从世界银行统计数据看,2015年沙特人均GDP是伊朗的4倍多。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多次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并试图发动石油禁运,导致伊朗经济低迷,石油工业发展裹足不前,石油出口不断萎缩。尽管伊朗坐拥“油海气田”,也难以重振经济。
2011年,中东巨变带来地区格局的大动荡和大调整,但伊朗政权却依旧稳固,地区影响力显著提升。随后,中东地区政治转型带来“权力真空”,极端势力趁机异军突起。在西方国家看来,中东地区的主要矛盾由防扩散转向反恐,伊朗遂变成西方国家反恐合作的重点倚重对象。在奥巴马政府抽身中东、重返亚太的背景下,美伊最终达成伊核全面协定,伊朗在做出一定外交让步的同时,也换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窗口期”。
2016年1月,伊核协定的正式生效意味着孤立伊朗、制裁伊朗的历史已经翻篇。一方面,伊朗可以利用上千亿美元解冻资金购买发展国民经济必需的设备、技术和零部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自己的油气禀赋吸引来自中国、日本、欧盟、印度等国家的投资,以全面启动其油气发展计划,重新抢占世界石油市场份额。
伊朗是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创始成员国,对外石油合作项目不少,然而由于伊朗长期采用油气开发的回购模式,使得外资进入油气行业的准入门槛颇高。所谓回购模式是指投资者按照回购合同及资源国要求,先期垫付执行合同所需的投资,待项目建成投产移交后,投资者才能定期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成本和收益,而且回购合同的投资额、回收额和开发进度等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监控。作为在油气开发领域吸收投资和引进技术的一种对外合作模式,回购合同具有高风险性和弱可控性的特点,往往让外国投资者望而生畏。
伊朗回购模式的确立是由特殊的历史背景造成的。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之后,民族主义情绪和革命意识形态高涨,霍梅尼政权对本国油气资源开发予以严格限制,对外合作几近停滞。20世纪80年代“两伊战争”结束后,伊朗百废待兴,为振兴经济,油气产业亟须吸引外国投资。为此,伊朗政府才不得不改变之前的极端做法,于1989年首次允许以回购合同方式吸引外商投资,之后一直延续这一模式。
回购模式固然可以很好地维护伊朗的资源开发控制权,但对国际石油公司而言,这一模式的商业效益低下。签订回购合同的国际石油公司通常不会对油气行业投入大量资源,也不会开展风险较大的勘探开发,弊端明显。虽然伊朗改革派人士一直谋求对回购模式予以改革,但由于保守派的阻挠而一直未能成功。
2013年鲁哈尼当选总统后,不遗余力地推动油气开发模式改革。鲁哈尼政府制定了一种新的投资模式,即“新石油合约(IPC)”。尽管若干细节尚待明确,但从原则上看新石油合约在诸多方面改善了国际石油公司所处的投资环境,为伊朗政府、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和下游相关行业提供新的增长驱动力。
在新合约刺激下,外国石油公司趋之若鹜,争相奔赴伊朗油气市场。2017年1月,伊朗从超过12个国家的诸多候选公司中,选出了29家油气公司,准许它们参与油气领域上游项目的招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也榜上有名。
综上可见,外部环境的变化翻开了伊朗油气行业发展的新篇章,也为伊朗国力振兴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应看到,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伊关系的发展前景仍存在一定变数。今年年初,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美以公共事务委员会的讲话中表示要“销毁与伊朗达成的灾难性协议”。随后,在伊朗试射洲际弹道导弹之后,美国又宣布对伊朗相关武器研发人员实施制裁。这无疑为未来4年美伊关系发展蒙上一层阴影。 来源:中国石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