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连云港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按照燃煤锅炉“一炉一策”整治方案,通过采用拆除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方式,在2016年12月底前,将“无煤区”内所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蒸汽锅炉、热水炉、茶水炉等全部整治到位,逾期未整治的一律依法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连云港市环保局配合市城管局,通过采用“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煤炭替代工作,对不按照要求淘汰燃煤设施的餐饮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连云港市城建局与市经信委联手,在2016年12月底前,对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等“无煤区”示范区内,现有居民燃煤取暖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形成详细清单;并组织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和劝导示范区内燃煤用户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相关部门,将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形成高效、可靠的清洁能源供应网络。 来源: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