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物价局了解到,受中石油西气东输长宁公司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10%-13%影响,12月6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我区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银川市各加气站车用天然气零售价格已于6日零时调整为每立方米3.18元。
据了解,中石油西气东输长宁公司上浮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后,为保证天然气城市燃气企业的正常运营,保障我区冬季天然气供应,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全区五个设区市对城市燃气企业经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相应上浮。此次价格上浮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项目为工商业用气及其它用气、集中供暖用气、车用天然气。浮动期结束后,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关于降低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文件执行。
银川市价格部门12月5日明确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幅度,具体价格为:工商业用气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2.24元;集中供暖用气每立方米2.09元;车用管道供应的天然气批发价每立方米2.167元,零售价每立方米3.03元,上下浮动不超过5%。 来源: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