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德州市“三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所上涨,24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阶梯气价制度,每月用量在2万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每月用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上调0.20元。
此次价格调整涉及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具体调整情况为:月用气量在2万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最高价格由2.99元每立方米调整为3.15元每立方米;月用气量在2万—5万立方米(含)部分,最高价格由2.65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85元每立方米;月用气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部分,最高价格由2.45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65元每立方米。
据了解,非居民用天然气主要是工业、商业用气,不包括车用天然气。根据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来源:德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