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燃气气源主要有四种,分别为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制气。
针对省内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燃气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有所增加等问题,黑龙江省要求燃气主管部门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督查,边检查、边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处理安全隐患。
同时,加大燃气行业执法力度。燃气主管部门应严把燃气项目、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等审批关口,严厉打击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私建乱建燃气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目前,黑龙江省燃气用户共548.27万户,地级城市除黑河市外均已实现管道燃气供应,县级市及县城大部分或实现管道燃气供应、或管道燃气项目正在建设中。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