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知中,省发改委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管道天然气价格监管,组织力量,集中对辖区内天然气各环节加价进行彻底摸底和梳理,厘清气源价格、输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对于购销价差(或输配气价格)偏高的地方,要分析原因,及时按照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规定,适当降低输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同时,各地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尽快取消。
通知要求,各地要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尽快清理规范管道天然气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凡不是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城镇天然气企业投资建设的环城管网、城镇储气设施等,原则上均纳入城镇配气价格,不得变换名目再另行收取费用,已收取的要坚决取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