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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天然气价要降了!40多万户城区居民将受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545
     此次调价拟怎么调?

听证方案中明确,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原则测算,福州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拟由现行的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46元。阶梯气价也将按现行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以及8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居民用户(选择统一价格用户)气价仍按价格1.1倍执行,即由现行4.02元/立方米下调为3.51元/立方米。

调价后有多大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有40多万户,年总用气量约为4681万立方米。今年5月起,福州市物价部门对华润、安然居等多个天然气公司,做了2013—2015年的价格监审,综合得出,目前,天然气具有每立方米0.46的调价空间。

家住福州华林路附近的市民俞女士,就算了一笔账:她家每年用气约215立方米,按现行的阶梯气价,缴费情况如下:192立方米以下部分,每立方米3.65元,计700.8元;剩余的23立方米,每立方米4.38元,计100.74元,合计801.54元。此次调价后,192立方米以下部分,每立方米3.19元,计612.48元;剩余的23立方米,每立方米3.83元,计88.09元,合计700.57元,比调价前省了100.97元。

这次为什么能调价?

现场,部门公布了关于2013——2105年福州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陈述报告,总之,就是核定的供气总成本降了。

定价成本核增理由:

1、2013年供气总成本上报数68575.19万元,核定总成本66841.63万元,核减1733.53万元;单位供气成本上报数3.113元/m3,核定数3.034元/m3,核减0.08元/m3;单位输配费用上报数0.69元/m3,核定数0.611元/m3,核减0.08元/m3.

2、2014年供气总成本上报数83950.22万元,核定总成本81283.03万元,核减2667.19万元;;单位供气成本上报数3.473元/m3,核定数3.363元/m3,核减0.11元/m3;单位输配费用上报数0.754元/m3,核定数0.643元/m3,核减0.11元/m3.

3、2015年供气总成本上报数81806.93万元,核定总成本79055.14元,核减2751.79万元;单位供气成本上报数3.472元/m3,核定数3.312元/m3,核减0.12元/m3;单位输配费用上报数0.792元/m3,核定数0.677元/m3,核减0.12元/m3.

终端与上游的销售价格要联动

注:价格联动后不再召开价格听证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商〔2015〕422号、闽价商〔2016〕211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印尼气源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实行联动,即当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0%且时间达到或超过3个月,或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5%且时间达到或超过2个月时,按购气成本变动情况相应调整销售价格(即门站气价)。

按要求,福州市需相应实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销售价格联动,即当省物价局按联动机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上游门站气价变动情况同时间、同向调整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

简单而言就是:上游销售价格便宜了一定程度,且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终端(居民用气包括在此)销售价格必须也跟着降,当然,如果上游价格上调了规定的幅度,且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终端销售价格也必须跟着上调。  来源:环球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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