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人士介绍,目前,湖北全省已经通气的设市城市有34个,其中有32个已经建立了阶梯气价制度,阶梯气价改革的完成率达到94%;在61个通气县区中,有60个已实行阶梯气价,完成率98.4%。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要求,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各地的居民分档气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二、三档气量的价格水平按照1:1.1:1.4的比价关系安排。
其中,武汉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阶梯气价,阶梯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户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户以上至600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户以上。第一、二、三档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53元、2.78元和3.54元。
此外,湖北全省36个设市城市已全部实行阶梯水价; 78个县区中有63个建立了阶梯水价制度,完成率80.8%。而在调整污水处理费方面,全省36个设市城市中有31个调整到位,完成率86%;78个县区中有65个已调整到位,完成率83.3%。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