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显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制定的《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原则测算,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拟由现行 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46元。阶梯气价仍按现行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即:第一档年用气量 192(含)立方米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192立方米以上至300(含)立方米部分,销售价 格由4.38元/立方米下调为3.83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由5.48元/立方米下调为4.79元/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以及8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居民用户(选择统一价格用户)气价仍按基础销售价格1.1倍执行,即由现行4.02元/立方米下调为3.51元/立方米。
新方案还将实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销售价格联动。即当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0%且时间达到或超过3个月,或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 或超过15%且时间达到或超过2个月时,按购气成本变动情况相应调整销售价格(即门站气价)。福建省对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建立联 动机制后,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调整变化将成为常态。当福建省物价局按联动机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后,将由福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上游门站气价变动情况同时 间、同向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计算公式: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额=(计算期上游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基期上游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供销差率按燃气公司上年实际供销差率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