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燃气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违法充装过期瓶和报废瓶得到有效遏制,液化气企业整合重组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市区14家公司整合重组成3家股份制公司。截至6月25日,市区累计置换钢瓶64883只,报废钢瓶20701只,协议用户58778户。同时,“燃气车加气安全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基本完成;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工作不断深入,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额3000余万元。
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制定并下发了《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城镇燃气事故。
根据方案,本次安全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各市(区)普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到7月31日,各市(区)要彻底排查辖区内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状况,建立“一企一档”普查台账,并汇总到“红、黄、蓝”3张表中。
8月1日至9月30日为整改治理阶段。8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定本地区燃气经营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对列入红表的企业,要制定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方案;对列入黄表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列入蓝表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
副市长俞杏楠参加会议。 来源: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