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包头民用天然气开始实施三档计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2  浏览次数:746

记者日前了解到,“包头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近日已正式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将按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较今年1月20日召开的听证会方案有大幅上调。

居民家庭用气已开始实施三档计价

11日,记者在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青松小区营业厅门口贴出的通知上看到,居民生活用气阶梯计价已开始实施。居民生活用气方面,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为每立方米1.82元;第二档气价为每立方米2.18元;第三档气价为每立方米2.73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的批复,对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收入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居民家庭,生活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均按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1.82元执行。

独立采暖用气计量“门槛”下调

独立采暖用气方面,将居民家庭全年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1.82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00立方米-35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1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3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2.73元。

今年1月20日,包头市曾召开听证会,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进行听证。会上有不少居民代表,特别是壁挂炉用户代表根据自身用气情况对拟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议。对比最后实施方案和听证会上的拟实施方案可以发现,最后实施方案对独立采暖用气(即壁挂炉用气)气量分档进行了较大调整。第一档由0-2500立方米调整至0-3000立方米,第二档由2500-2800立方米调整至3000-3500立方米,第三档由2800立方米以上调整至3500立方米以上。每档气量都有较大幅度上调,考虑到了壁挂炉用户的实际需求。

壁挂炉采暖用户需办理表具增容手续

实施范围方面,市属供气企业服务区域内“抄表到户”的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均实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量表为计量单位。对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分别增加150、200、200立方米。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仍按第一阶梯气价单独结算。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计价周期方面,按照实施方案,居民阶梯分档气量以月为核定单位,以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算周期,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居民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燃气公司同时通知,如果您家安装了燃气壁挂炉采暖,需要到燃气公司维修站(莫尼路与民族东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办理表具增容手续,以便按照独立采暖用气价格结算。办理时需携带户主身份证、燃气表具照片(保存至手机内即可)。

据了解,目前,包头市天然气用户已达44万多户,其中壁挂炉取暖用户达4.6万多户。   来源:正北方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