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物价局根据省有关文件的要求,针对上游采购价格变化,充分考虑了供需双方的合理诉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按照有关程序,并经成本测算和通过充分的论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出台了泉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该方案按照采购成本加输配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原则,核定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通过漕运供应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政府审定。
据介绍,此方案涵盖了所有非居民用气户,统筹考虑了供需双方的利益诉求。一方面,市燃气公司执行此价格,其盈利远高于该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体现的利润水平;另一方面,对终端用气企业来说,按2015年销售量预测,预计年可减轻用气户负担1.71亿元。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