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于2016年3月29日依法依规依程序召开了听证会,完善、修正方案后,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发布此通知。 来源:湘乡网
根据市发改委2016年4月18日签发的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及实行阶梯式气价的通知》(湘乡发改价[2016]11号)文件精神,我市天然气价格自2016年5月1号起居民生活用气降至3.39元/m?3;,由原商业用气5.07元/m?3;,工业用气4.47元/m?3;综合调整为非居民用气4.57元/m?3;,并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制度,为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生活用气分为三档,(具体标准附后)以此鼓励民众节能,减少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