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区组织、联动执法、部门协助、企业配合”工作思路,我市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围绕“查占压、改线路、拆违章、治隐患”整改重点,强化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16年底全面完成市区1161处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消除存量、杜绝新增,健全完善燃气管线日常巡视、维护、监管、执法等工作制度,构建燃气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安全发展。
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2016年1月1日始,到12月底完成,为期1年。共分为风险评估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检查验收阶段、长效管理阶段。本着能让则让、能改则改的思路,对具备改线条件或有合法产权的建 (构)筑物, 由城乡规划部门办理改线规划手续,改线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构)筑物建设单位或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城六区政府负责协调。对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无合法产权且不具备改线条件的,必须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