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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物价局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699
     4月8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代表参加听证会,并就听证方案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根据国家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原则要求,为满足居民不同用气需求,我市居民的用气量和价格按照1:1.2:1.5的比例拟定分为三档。其中,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240立方米(含)以内,居民用户覆盖率为97.13%,价格仍按2.9元/立方米执行;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40—373立方米(含),居民用户覆盖率为98.38%,价格为3.4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73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35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值执行。并且,建立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随国家、省规定的上游门站价格涨跌同步、同向、同幅度调整。

市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吕宇杰表示,此次听证会旨在就改革方案广泛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充分考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为政府的最终决策做好参谋。”“这次实行阶梯气价制度是适应上级改革要求,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的重大举措。”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徐少波说,这次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体现了决策的民主与科学,法治的完善和进步,公开、公平、公正。“对年用气量不超过240立方米的居民用户仍按原来价格执行,对用量较大的用户实行第二、第三阶梯价格,可以说既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也顾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并将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来源:莱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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