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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重大举措很难完成“十三五”天然气占比目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631

据报道,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在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2050亿立方米。届时,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将由2015年的5.9%升至6.2%。换言之,今年天然气的消费量仅比2015年1932亿立方米的消费量增加118亿立方米。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暂且不说“以上”,就是10%意味着2020年的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应当达到3600亿立方米,即比2015年增加1668亿立方米。平均每年需增加333.6亿立方米。如果“十三五”开局之年仅增加118亿立方米仅为应达数量的35.4%!要是按这样的增长速度,天然气10%的占比目标根本无法实现。如何才能够完成这项艰巨而意义重大的任务呢?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众所周知,在天然气的供给端,2020年供应能力达到4000亿立方米已无任何悬念。问题自然就集中在消费侧,如何能使我国的天然气消费量逐年增加到3600亿立方米呢?

我国天然气消费领域分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两大类,在天然气消费总量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8,而非居民用气又可分为工业燃料用气、交通用气、发电用气、化肥用气等消费领域。由于整个“十三五”期间我国工业调整结构、去过剩产能任务重,因此,除了工业锅炉方面的“煤改气”可以增加天然气的消费量以外,很难期望天然气增量方面有大的贡献。至于发电和化肥两个领域,虽然2015年11月后天然气价格有较大幅度地下降,但尚不足与更加便宜的煤炭相抗衡。所以,这两个领域内天然气的增加也是十分有限的。除此以外,只有车船用气和居民用气是天然气增长的主要消费领域。其中,居民用气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速度和管网的延伸而自然有所增加。可惜很难在此领域内有大的政策举措出台。唯有增加交通用气方面大有可为,除了每年有10%以上的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外,建议应该在上述《行动计划》指导下出台以下促进天然气消费的重大举措和具体政策。

一、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使具有资质的改装厂按照国家标准《燃气汽车改装技术条件》(GB/T18437.1-2009)进行的“油改气”车辆彻底合法化(目前国内已有16个省、市、自治区开禁“油改气”)。

二、在推广天然气汽车方面一视同仁的实行原装天然气汽车和“油改气”车两条腿走路的办法,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国家层面出台合理的“油气比价”联动政策,像新疆昌吉市那样按0.6:1及其以下的“油气比价”实行天然气价格随油价浮动的联动政策。

四、仅对减排意义大而购车费用高的天然气重卡实行适当的补助政策,(只需电动公交车的五分之一即可);同时,向山西省那样出台国家层面的对于天然气汽车槽车实行过路费减半政策。

如果上述建议得以采纳并付诸实行则可以收到十分显著的增加天然气消费量的效果,详见下表

此外,我国小型载客私家车的保有量为1.24亿辆。若按其中5%改为天然气汽车,数量将达到620万辆。私家车的年耗天然气约0.2万立方米,则可增加天然气消费量124亿立方米。以上诸项相加,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增加357亿立方米。加上2015年我国已有的500多万辆天然气汽车的300多亿立方米的消费量和船用天然气的消费量2020年交通用天然气的消费总量可望达到700多亿立方米。这对于让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10%,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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