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钢瓶是有年限的吗?你知道钢瓶4年要“体检”一次吗?废旧钢瓶继续使用会有怎样的后果?乌市每天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量是8000只左右,目前乌市还有10万只废旧钢瓶“流浪”在路上,3月15日,乌市质监部门开展了废旧钢瓶回收宣传活动。
当天,记者来到乌市南彩门社区钢瓶回收现场,80余只废旧钢瓶整齐码在一起。
家住南彩门社区的居民汪秀兰送来一只生锈的钢瓶,她说,使用钢瓶十几年了,从来不知道钢瓶过期要回收,听了废旧钢瓶的危害后,赶紧把家里的旧钢瓶送到社区。
记者从乌市质监局获悉,乌市自2014年3月在全市开展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回收了29.86万只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还有10万只未回收。
据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钢瓶使用满15年要报废,使用期间4年年检一次。钢瓶护罩上有钢印生产日期,市民可据此判断钢瓶使用时间。
该工作人员说:“现‘流浪’在外的10万只钢瓶,因不知在哪儿,无法强制统一收回,主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自觉把废旧钢瓶送到社区或换气站。”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市零瓶整合安全总监严少华介绍说,钢瓶使用久了,里面的残液会腐蚀钢瓶内壁,瓶壁变薄,使瓶壁产生砂眼,导致泄漏,这是肉眼看不到的;其次,安全防护罩的螺丝松动后也容易在搬运过程中泄气,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钢瓶的角阀(瓶嘴)也容易松动,导致泄气。
据悉,现在市场上已投放40万只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钢瓶上安装了电子标签,实现了从充装、换气、检验、运输、储存、送气、用户环节的“闭环管理”,市民可联系社区或换气站更换废旧钢瓶,并进行以旧换新,相关部门会对回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报废处理。(记者 闫笑然 通讯员 刑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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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冒牌工作人员
上门销售燃气设施
3月15日,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启动了“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除了让市民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外,重点提示市民严防冒牌工作人员假借燃气集团名义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相关服务。
新疆燃气集团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军说,经常有人以燃气公司的名义入户高价推销质量没保证的燃气设施,提供不专业的服务,给市民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还造成安全隐患。“我们不会上门销售燃气设施,有需要的用户可拨打96517服务热线”。
2015年,首府共发生天然气非责任事故111起,事故率同比降低20%。事故多数是住户不关燃气阀门、不按时更换软管造成的。 来源:亚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