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初步方案如下:
居民生活用气。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独立采暖用气,经测算按天津市方案同步进行。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听证方案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降低。
居民生活用水。地表水: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4.9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81~24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6.2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8.00元。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听证方案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水,按第一级水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