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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区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将分步实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9  浏览次数:1001
     记者昨日从阳江市发改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已确定。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现行气价不作调整,按1:1.2:1.5比价确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市部分用户还需更换符合阶梯计价的新型燃气表具,待完善收费系统管理之后,将分步实施阶梯气价。

据了解,为引导居民合理使用天然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发改局综合考虑我市气候环境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并于去年12月14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各界意见。去年12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上述《通知》中明确规定,现行气价不作调整,按1:1.2:1.5比价确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量0-360(含)立方米/年,价格为4.5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360-460(含)立方米/年,价格为5.40元/立方米;第三档46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气部分,价格为6.75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户的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价格为4.95元/立方米。

实施范围为市区管道供应天然气的居民(含同网供气用户,高新区、海陵岛试验区可参照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家庭人数以4人为计量单位,用气户人口超过4人的,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按每增加一人每年相应增加70立方米气量基数计收气费。

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市区部分用户未安装符合阶梯计价的新型燃气表具,还有待管道燃气销售企业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前期工作,完善收费系统管理之后,才分步实施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待新型燃气表具技术成型后,新安装的用户将推行电子计量表,做到用气量按各阶梯气量结算。相关燃气销售企业要进一步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和计量管理,加快表具升级和老旧管网改造,促进新型节能高效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做好提醒、查询、充值、解释等相关服务。  来源:阳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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