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天然气公司员工单某前往和平路某小区入户检查天然气。“我们主要负责检查管道的老化和安全问题,检查时发现住户武某家中的气表被塑料袋盖着。”遂单某让武某将塑料袋拿下,发现该住户之前装的天然气计量表被其私自卸了下来,该住户虽一直使用天然气,但是没有走表。随后,单某报警。
接警后,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询问情况后将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武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武某采用拆除天然气表,私接天然气管道的方式盗窃天然气,经天然气公司核算,武某盗窃的天然气总价值800余元。违法人员武某对其违法事实确认不讳。
据武某交代,为了不交钱就能使用天然气,他在2014年2月份便私自将厨房内天然气管道上的燃气计量表拆掉,直接将燃气管道接到了燃气炉上,直至被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发现。
目前,违法人员武某因涉嫌盗窃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拆除天然气表、私接天然气管道盗用天然气是盗窃行为,数额大会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另外,这种行为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计量表有一定的减压和阀门控制作用,拆除后可能引起天然气泄漏进而引起天然气中毒、火灾等,危害到自己的财产、生命安全。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