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生活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分三档气量及气价,其中第一档气价在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础上适当降低,第二、三档气价按国家规定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以鼓励和引导居民节约、合理消费天然气,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物价局介绍,在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前,今年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已作了两次调整。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二线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从9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原来3.90元/立方米下调至3.8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由协商价调整为最高限价4.88元/立方米。从11月20日起,我市作为已通长输管道燃气的城市之一,按自治区统一要求降低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下调至3.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下调至4.18元/立方米。后者执行至今。
据了解,明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通长输管线且已核批气价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在现行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尚未通长输管线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气按现行气价执行。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
经过换算,实行阶梯气价后,我市居民生活用气的第一档气价调整为3.22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3.86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4.83元/立方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时,执行第一档气价;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时,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超出部分执行第三档气价。
市物价局提醒,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多人口家庭(五口人及以上)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第二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及分档气价计算。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特殊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 来源: 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