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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非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价0.7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4  浏览次数:698
     淄博市物价局公布了《淄博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工业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降低0.70元,同时,将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销售价格管理。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5年11月25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工业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73元调整为3.03元,每立方米降低0.70元;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58元调整为3.88元,每立方米降低0.07元。各燃气公司之间转供的非居民用天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降低后最高销售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销售价格,销售双方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方案实施时销售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来源:淄博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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