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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布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26日听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689
     昨天,市物价部门召开记者通气会,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本月26日举行,并于年内完成改革。根据改革方案,以后将由二阶梯调整到三阶梯,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式由“补钱”改为“补量”。据了解,85%以上居民将不受改革影响。

此次改革,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阶梯由地方标准调整为国家标准,基本气价不变。第一阶梯每立方米2.45元,用量将由现行每月每户“小于等于50立方米”调整为“小于等于25立方米”;第二阶梯每立方米2.94元,由现行每户“大于50立方米”调整为“大于25立方米小于等于50立方米”;第三阶梯每立方米3.68元,用量为每户每月“大于50立方米”,各阶梯比价由现行的1:1.2调整为1:1.2:1.5。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教学生活用气、民政福利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用气等,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55元上涨为2.7元。

据物价部门测算,改革后,第一阶梯内的68万多用户将不会增加开支,第二阶梯约9.84万用户,月均增支3.79元,第三阶梯约0.98万用户,月均增支76.86元。

另外,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共涉及382户,2014年的用气总量为800万立方米,改革后每户月均增支262元。

此次改革还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将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由“补钱”改为“补量”,每月每户管道天然气用量在5立方米以内的直接免费,低收入群体每户全年比改革前多享受补贴约147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长期以来居民用气都实行低价政策,政府的各种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造成了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此次改革的原则是,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有利于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和合理价值,有利于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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