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随机抽查,该局深入长城玻璃、迎新集团、元华玻璃、正鑫玻璃等15家天然气用量较大的企业,共计抽查天然气流量计6台。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抽查的6台天然气流量计全部存在正偏差,也就是说流量计量值比实际走气量偏大,甚至出现个别检测结果接近允许误差最大限值的情况。虽然误差值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由于以上6家企业每年的天然气用量非常大,小的误差其累计值也是相当大的,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用能成本,对此,沙河市质监局于第一时间向天然气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其全部检定调整流量计或进行更换。
此外,在抽查过程中,沙河市质监局发现对于个别天然气流量计已经损坏的使用单位,天然气公司竟施行估算收费,该行为已违反了《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此,沙河市质监局已着手开展调查处理。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