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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8  浏览次数:576

近期,钦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燃气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依法取缔、关闭无证储存、经营燃气的场所,查处无证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以及违规充装超检验期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等行为。记者从市燃气管理处获悉,目前钦州市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点只有20个,市民充装燃气瓶时可要看清楚了,千万不要去到“黑窝点”了。

启动燃气市场专项整治

今年上半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5]88号),组织钦州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燃气违法行为,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钦州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营。

此次整治的范围包括:无证无照(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等)燃气经营场所;燃气企业给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充气的违法行为,违法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气源的行为;利用汽槽车直接向气瓶充气、利用YSP118气瓶分装充气、短斤缺两、掺假掺杂、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

认真排查,严厉打击

在排查摸底阶段,钦州市燃气管理处对钦州市燃气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网点、天然气管网、居民小区燃气设施及餐饮场所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检查燃气企业30家次,检查燃气供应站点80多个次,检查居民小区燃气设施20多个,检查餐饮场所30个次,检查燃气施工现场7处,排查燃气管网50多公里,共发现安全隐患60多处,下发整改意见书40多份,要求限期对发现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

目前,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执法查处阶段,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支队、市燃气处、街道办事处也已进行了多次联合行动,对无证、无照违章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流动贩卖、倒灌瓶装气(大瓶倒小瓶)、充装过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钢瓶等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取缔。

市区有20个燃气加装点

“希望市民到合法的燃气加装点充气,非法加装点不仅短斤缺两,还非常不安全。”市燃气管理处叶工表示,虽然整治行动已经展开有一段时间,但是隐藏在小街小巷里面的一些非法加装点还是存在。记者了解到,目前钦州市合法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只有20个,其他的都是非法加装点。

“燃气经营需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市民充装气瓶时要注意查看。”燃气管理处叶工说,如果发现有无证经营、气源来源不明、气罐超期报废等现象,可拨打燃气处电话0771-2862111或这市政服务热线“12319”进行举报。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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