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无锡车用天然气单价调至4.60元 6月20日起执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7  浏览次数:879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无锡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我市物价局明确规定,自2015年6月20日零时起,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4.60元。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据测算,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后,市区工商业企业每年可减轻用气负担6000多万元。

背景:天然气价格实行并轨制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2015年实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第三次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3月2日,省物价局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5〕67号),均提出了天然气价格并轨的具体要求。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实现价格并轨,并轨后我省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为2.86元/立方米。

本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省内门站以下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各市、县制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各地根据天然气采购成本变化自行调整。

按照相关要求,各省辖市价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区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本地区(含所辖县区)价格调整方案在2015年5月30日前同步出台实施。

调整:市区企业每年可减负6000多万

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及省要求,在召开供需双方座谈会的基础上,经测算并报经无锡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和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在5月28日印发的《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无锡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锡价工[2015]48号)文件中,市物价局明确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3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52元),实际销售价格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尾数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为尽可能降低用气企业负担,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价格调整时间与国家同步。此前市物价局已要求两家燃气企业,即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对工商企业用气量作了抄表计量。燃气企业将对用气量较大的企业给予适度优惠,由价格部门督促执行,并报价格部门备案。

同一天,我市物价部门还印发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无锡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锡价工[2015]49号)文件中,市物价局明确规定,自2015年6月20日零时起,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4.60元。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后,相关公司将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车用气加气站配套建设。

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据测算,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后,市区工商业企业每年可减轻用气负担6000多万元。

措施:市物价局四措并举稳增长

今年以来,我市物价局坚持服务企业、助推发展的理念,主动作为,通过加大涉企价费监管力度,加强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助推“三农”建设,切实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等措施,着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结合收费年审改革,从4月1日起,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省收费清理工作要求,上半年共取消、降低、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8项,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5000余万元。同时会同财政部门下发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要求收费单位及时报告日常收费情况和年度收支状况。认真落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会同财政、法制等部门,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32个、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7个,及时调整企业付费负担监测网络,全面运行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加强清费减负工作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降低等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

在市文明办、信用办联合召开了全市2014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授牌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市物价局向无锡商业大厦等12家单位授予“2014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市物价局以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制定市级、区级价格诚信单位信用分类和等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行业、规模限制,分级申报、逐轮淘汰,确保价格诚信单位在同行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与财政、金融、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及时归档收集并充分运用价格信用信息,争取让价格诚信单位在参与招标投标、申请贷款、环境评价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体现品牌价值。深入推行明码标价,大力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

在“三农”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切实加强了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市物价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猪肉、水蜜桃等产品价格走势分析,合理测算粳稻等农产品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积极对上争取支持,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改造任务,受益群众达20多万户。

此外,在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健全完善商业零售、汽车4S店、电子商务、旅游消费、商品房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多发易发领域的防控机制,依法惩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上半年已登记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1036件,办结102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5件,实行经济制裁814.86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来源:中国江苏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