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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计量器具 心中要有“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1  浏览次数:665
     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今年的主题是“计量与光”。昨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为市民免费检测及校准血压计、人体秤等生活计量器具。市民在使用水表、电表、燃气表、血压计、台秤等生活常用计量器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市质监局专业人员进行了解答。

血压计存放正确才准确

昨日在市质监局办公大厅,检测血压计的占绝大多数,一些血压计因使用不当造成读数不准。

检测人员提醒,在使用台式血压计过程中,打气时不可过高、过猛,否则易造成水银外泄,要慢慢放开气门,勿把气囊阀放得太松;使用后要将血压计抬起向右倾斜30度至35度,使水银完全进入水银壶内后再关闭血压计开关。此外,在摆放气袖、听诊器、胶管时,注意防止玻璃管折断或胶管呈锐角折放导致老化粘连等现象出现。

这样才能看准电子秤

秤的零点

电子计价秤在空秤时(包括秤盘在内),应显示“0.000kg”;在拿掉秤盘时,应显示为一个负值。

多次称量

购物时多次称量较常见,消费者应注意计价秤上的单价指示窗口,避免低价商品按高价售卖。

大秤称小东西

建议尽量选择与被称物重量接近的计价秤。例如,商贩用100千克台秤卖西瓜,其一个刻度为50克,如果偏差两三个刻度,误差在100克至150克;如果选用15千克案秤,其一个刻度为5克,即便有偏差,也仅为10克至15克。

使用检定合格的“民用四表”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燃气计量表、暖气计量表)是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检定周期强制检定后才能使用。

水表

住宅生活用水表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等方式,首次检定合格后,根据上游直管直径不同,第一个检定周期为4年或6年,使用到期后,如后续检定合格,以后检定周期为两年。

市民家中出现的水表自转现象,是由于管道内压力波动、管道内存有空气等,造成水表内部产生微小压力差,从而驱动叶轮转动。此情况下产生的月累计量非常微小,市民不必担心。

燃气计量表

燃气计量表计数器上黑地白字的单位是立方米,红地白字的单位是零点几立方米,如“黑地白字13,红地白字156”,读数则为13.156立方米。本月抄表数减去上月抄表数,即为当月用气量。

对于公称流量小于每小时10立方米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检,规定限用日期,到期更换。其中,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以人工煤气为介质的不超过6年。而公称流量大于每小时10立方米的实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3年。

“表”走得快了?

目前,随着“户表改造”工作的推进,水表、电表等逐渐更换为电子表,有市民反映家中的“表”走得快了。这种情况是由于电子表比之前的“表”灵敏度高,并非“表”不准或不合格。如果市民对家中这类“表”存有疑问,可与“表”的所属方协商并在征得同意后,将其拆下送到市质监局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除“民用四表”外,农贸市场里的秤、加油站的加油机、医院里的B超等计量器械,均被要求强制检定,判断这些计量器具是否合格,可查看上面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签及检定期限是否到了。来源: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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