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沈阳液化气瓶5月底前全配带“身份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3  浏览次数:579
     安全使用液化气瓶,应认准气瓶上充装站缩写等4处检验标识。
     5月底前沈阳液化气瓶将全部配备“身份证”,若无“身份证”信息市民可举报。
     据悉,给液化气瓶喷标识源于沈阳市已经实行的液化气瓶登记制度,具有这些标识的液化气瓶表明已经登记在册,包括检验信息的记录。
     有“身份证”的瓶子通过充装、运输到用户手中,可以追踪到气瓶的具体状况和安全使用的情况,以此确保用户使用安全。
     如果用户家中的煤气罐是自己买的,能给它上“身份证”吗?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王海涛解释:“这种情况下市民可以让液化气站回购气瓶,通过液化气站注册登记后,再租给市民使用。这样气瓶的安全和管理责任就由充装站来承担。”
     目前,沈阳市液化气瓶登记正在进行中,到5月底将全部结束。王海涛表示,从6月开始,如发现没有这四项标识的气瓶,市民可以拒绝使用,也可以向质监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65。
      4处检验标识都代表什么?
      液化气瓶上的红色护罩表明是在沈阳市充装的气瓶(辽中、新民、康平、法库除外)
      第二个标识是充装站的缩写,该缩写要求喷涂在气瓶的护肩处
      第三个是气瓶登记的标识
      第四个是气瓶的检验标识
      来源:中国燃气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