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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计量行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0  浏览次数:660
     从苏州市质监局获悉,为规范苏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苏州质监局联合苏州市物价局、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苏州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必须配备和使用经强检合格的计量器具,并依法实施周期检定;应明示液化石油气每公斤单价,同时公示充装量或连瓶带气价格,并以明示的充装量进行贸易结算; 充装过程中,充装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单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短缺量不得大于1%。来源:博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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