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这批液化气的计量没有达到的国家规定标准,是不合格产品。现在,我们依法对这批液化气进行查封。”当日,在融安县城一家液化气经营店检查时发现,有37罐液化气的计量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这37罐液化气进行查封,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市场销售的液化气计量标准为每罐液化气单纯气体质量为14.5公斤,误差必须控制在正负0.5公斤范围内,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属于不合格产品。
在本次液化气计量专项检查行动中,随机抽查液化气经营店三家,共检测液化气108罐,查封不合格液化气105罐。下阶段,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约谈液化气充气站与经营店负责人,着重整顿液化气销售市场,确保消费者能购买到合格的液化气。
图1:3月22日,融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不合格的液化气罐进行查封。
通讯员:陈子建 邓 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