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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天然气价格改革“破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3  浏览次数:647
     本报讯 (记者付薇)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从4月1日起,我省存量气与增量气将实现价格并轨。这并不影响老百姓的居民用气价格。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得的消息。这也标志着我省的天然气价格改革“破冰”。

据了解,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河北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原本,我国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

另外,我省将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此次居民生活(含独立采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按当地并轨后城市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石油昆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母站最高价格仍为4.58元/㎏,其中供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地区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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