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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用气价 南宁民用天然气仍为3.82元/m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916
     (记者王春楠)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各省每立方米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达到气价并轨的目的,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3月1日,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征询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后,做出解释说明:南宁民用气价仍为3.82元/立方米。

     据悉,为理顺天然气价格,我国于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是指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此后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天然气的定价不仅和气源价格有关,还和使用的量有关。增量气的比重越大,天然气的价格就会越高。

南宁中燃相关负责人透露,广西目前实行存量气价制度,没有启用增量气,所以此次增量气门站价格大幅降价,对南宁没有影响。

据介绍,此次气价调整主要是涉及到非居民部分。关于居民用气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南宁中燃给出的答复说明函也称,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目前南宁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保持在3.82元/立方米。

目前,我国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有利时机。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一些先期开展改革试点的个别省份只需每立方米提高0.02元,即可实现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

南宁中燃称,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南宁属于其中“先期开展改革试点的个别省份”,非居民用气价只需每立方米提高0.02元,即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69元提高至2.71元,即可实现并轨。“所以,这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后,对老百姓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倒是可以帮助理顺南宁非民用燃气价格倒挂的问题。”南宁中燃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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