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从烟台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公平负担的原则,物价部门拟于6月底完成烟台市天然气基本气价调整方案。按照调整方案,气价分为三档,1档按照成本制定,2档为1档的1.2倍,3档为1.5倍。据计算,80%的居民用气支出不会增加。
烟台市现行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2.40元/立方米是2004年确定的,十多年来,国家多次调整天然气出厂和门站价格,新奥燃气购气价格逐年增加,加上气源原因,2014年居民用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2.79元/立方米, 倒挂0.39元/立方米,再加上管输成本,企业供气亏损达1.00元/立方米,如果仅实行阶梯气价,远不能弥补企业亏损。由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差由最初的每立方米0.30元拉大到目前的2.00元多。
据悉,烟台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原则是: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暨基本气价调整方案,将按价格决策法定程序拟于6月底前完成。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以年为计量周期。为确保气量分档更加科学合理,2014年12月以来,市物价局与鲁东大学联合,通过电话、网络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市区居民天然气基础数据进行调查。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据统计,实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对不同家庭的影响有所不同。实行阶梯气价政策,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这也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