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 理顺能源价格机制”、“ 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等能源行业相关举措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对此,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欧鸿表示,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明确要求完善投融资机制,调动地方积极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形成多方合力,为当前和今后几年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实现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他还表示,为了保障项目盈利能力,稳定社会投资预期,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需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意见》对水利、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价格提出了改革措施。比如,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主要在于吸引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这对于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必然会带来利好,能够进一步激活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于进入能源领域的民营资本“个头小”,也就是没有实力。与此同时,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上还需要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话语权,这样才能更好地吸引民营企业进入能源行业。
林伯强进一步分析称,目前我国能源行业领域当中还是国有企业在唱主角,缺乏有实力的民营资本是现阶段民资进入能源领域最大的问题和难点,并且能源领域需要很高的技术和门槛,所以这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来培养能源领域的民营企业。
林伯强认为,天然气价格改革明年即将到位。不过,天然气价格在整体的能源价格中所占比重较小,所以天然气价格的改革对于市场的影响较小,但是,如果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能够顺利完成,将对其他能源行业的价格改革带来示范作用。
他还表示,在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上需要政府来掌握,而从民营资本参与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来看,一些大的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由民营企业控股还是十分困难,仍然会由国有企业来控股,但是进入城市的一些小管道可以交由民营资本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