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业主关心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及5400余元的燃气初装费和热计量设施费,海港区房管局答复称,经向区物价局查询,该小区的物业费收取已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因小区绿化未完善,物业费下浮10%。同时,要求物业公司电梯费、二次加压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秦皇岛市共用住宅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高层住宅按3%计提公共维修基金,多层按2%计提公共维修基金。该项资金属专项资金,由市房产局监管,严格按照维修基金的使用办法,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在共建设施保修期过后用于小区共建设施的大中型维护。
房管部门提供的预算本身没有包括燃气初装费和热计量表费用,拦标3464.11元/平方米和平均销售价格3454元/平方米中也没有包含,两项费用没有计入预算和房价,需单独交纳。
同时,有业主提出今年供暖期未入住能否不收取或减免一部分暖气费,区房管局表示,热力公司规定,第一年必须全额收取,开发单位只是代收。热力公司出具正式发票。另有业主认为太阳能热水器强制安装且位置不合理,经了解,太阳能安装是由市建设局按照《关于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民用建筑一体化技术的通知》要求统一安装。个别安装位置影响开窗,业主验房时可向开发单位提出调整位置。
此外,海港区政府领导已调度区市政公司加快建设进度,先对道路进行平整铺垫,确保居民出行。三家开发单位承诺,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据悉,11月12日上午,已到市规划局说明情况,不合格的地方会在建设景观时进行整改。目前,海港区房管局等部门正在业主积极协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