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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一小区燃气初装和热计量表费用未纳入房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1037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杨琦、栾云鹏)11月6日,本报报道了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李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兴安家园小区开始分期分批交房,由于认为存在多项不合理收费,以及小区配套设施尚不完善,众多业主在“拒收房签名表”上集体签字,拒绝领取新房钥匙。近日,针对业主们所提出的问题,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予相应答复,并介绍了处理进展。

针对业主关心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及5400余元的燃气初装费和热计量设施费,海港区房管局答复称,经向区物价局查询,该小区的物业费收取已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因小区绿化未完善,物业费下浮10%。同时,要求物业公司电梯费、二次加压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秦皇岛市共用住宅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高层住宅按3%计提公共维修基金,多层按2%计提公共维修基金。该项资金属专项资金,由市房产局监管,严格按照维修基金的使用办法,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在共建设施保修期过后用于小区共建设施的大中型维护。

房管部门提供的预算本身没有包括燃气初装费和热计量表费用,拦标3464.11元/平方米和平均销售价格3454元/平方米中也没有包含,两项费用没有计入预算和房价,需单独交纳。

同时,有业主提出今年供暖期未入住能否不收取或减免一部分暖气费,区房管局表示,热力公司规定,第一年必须全额收取,开发单位只是代收。热力公司出具正式发票。另有业主认为太阳能热水器强制安装且位置不合理,经了解,太阳能安装是由市建设局按照《关于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民用建筑一体化技术的通知》要求统一安装。个别安装位置影响开窗,业主验房时可向开发单位提出调整位置。
 
     此外,海港区政府领导已调度区市政公司加快建设进度,先对道路进行平整铺垫,确保居民出行。三家开发单位承诺,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据悉,11月12日上午,已到市规划局说明情况,不合格的地方会在建设景观时进行整改。目前,海港区房管局等部门正在业主积极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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