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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在4年内实现天然气县市全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2  浏览次数:704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后4年内,我省所有县市居民家庭都可使用清洁、方便的天然气。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省经信委有关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机制意见的通知,明确结合我省能源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天然气项目,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和接收站等项目建设,形成进口液化天然气和管道天然气两种气源保障,计划到2018年所有县市均能使用天然气。

根据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用户结构情况,做好用气需求预测。城市燃气公司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预测和提出本区域分年度用气需求。天然气供气企业(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应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气需求预测基础上,做好分年度天然气供气和资源采购规划,落实气源,平衡好长期和中短期供气合同关系,优先采购优质优价天然气,满足全省用气需求,同时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制定或调整季度(月)采购计划,衔接好船期,保持合理库存,做到“长供有规划,增供有计划”,确保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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