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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 出租车燃料附加费暂保持不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1  浏览次数:770
    中国江苏网10月21日讯 10月15日,我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当天一并“通知”的还有“调整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获悉,10月23日零时起,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将由现行的4.20元/立方米调整为4.50元/立方米。

通知还指出,调整后,在不突破4.50元/立方米的前提下,允许经营企业根据成本变化或供求状况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出租车行业与车用天然气价格密切相关。早在数年前,市区出租车以加汽油为主,后来陆续进行了“油改气”。伴随着“油改气”的过程,为缓解燃料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压力,我市于2011年和2013年先后出台了燃油附加费和燃料附加费相关政策,以促进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市区1373辆出租车全部“油改气”。气价上调,意味着出租车营运成本增加。不过,根据2013年10月8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出租车尚未达到“再加收1元附加费”的要求。

根据这份“通知”,出租车燃料附加费是以车用天然气与93号汽油价格为联动对象,并分别按照80%和20%的权重进行综合测算。当前油价虽然已“六连降”,但是车用天然气价格却在逐年提高,这也是“油价六连降”而没有取消“1元附加费”的原因所在。(卜英宝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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