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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街道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5  浏览次数:807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金鹏陈敏欣宇)近期,白石街道安监办联合白石城管中队、白石工商所在辖区内进行燃气安全大检查,明确规定不得为报废、非法制造、改装、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罐和未按规定期限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罐供气,进一步确保辖区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白石街道安监办对辖区液化气生产经营、商贸类燃气经营等企业以及自供单位,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此外,还加强对液化气配送车的管理,液化石油气配送车不得超过两层以上加码装载液化气重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针对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和验收行动,重点检查单位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燃气使用设备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截至目前,已有152家企业、工商户等液化气使用单位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此外,还督导辖区中小企业、工商个体户使用灌装液化气要安全谨慎;不得用报废、非法制造、改装、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瓶和未按规定期限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装液化气。

在检查过程中,燃气使用及管理方面的专家针对各商铺燃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日常维护,操作不当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进行现场培训。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现场办公,现场置换。对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现场称重并给与等值补偿。对回收的罐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置换人每只40元的政府补贴。

通过实施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置换了辖区内存在的超期服役的液化气罐,消除了对辖区居民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和帮助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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