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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尚未接到省具体调价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1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这是否意味着我市使用非居民用天然气的出租车、餐饮业、企业等将面临用气成本的上涨?上涨的成本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吗?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浙江省相关的具体调整方案还未正式出台。如何调整可能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我省存量气占整个供气量的比例,二是价格调节基金所能发挥的作用。

非民用气价

每立方米上调0.4元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宣布自今年9月1日起,我国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调价是为了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据悉,200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以年均15%的速度快速增长,国产资源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进口数量逐年增加,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

国家上一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是2013年7月,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是指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此后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调整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未接到省物价部门的相关通知。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仍然是2013年7月26日发布的标准: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4.69元。

省内如何调整

可能取决两大因素

存量气价格上调后,将利好上游开发企业,但下游用气产业将承担成本压力。由于浙江省相关的具体调整方案还未正式出台,所以还无法具体判断对我市下游产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不过据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分析,此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针对的是存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如果我省存量气占供应量的比例较高,则平均价格会上去,涨价影响较大。“另一个要看价格调节基金能够消化多少。”该人士表示,如果价格调节基金能够承担价格上涨的幅度,省内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也有可能不上调;价格调节基金承担不了时,将作适当的上调。

另外,从具体行业看,如果气价调整导致出租车营运成本上涨,各地也会根据已经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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