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钰 记者 张源源)两名男子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使用简单粗暴的手法改造燃气管道,给用户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两人因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雨花台区法院受审。
去年9月,雨花台区西善桥附近一个小区正进行燃气管道改造。唐某、张某认为找到了“商机”,找来高音喇叭,买来蓝色工作服,自称是燃气灶具公司专业人员,在小区里吆喝“改装天然气”。
生意很快上门。一名老人要求改装管道燃气,两人来到老人家中后,将使用煤气包的灶具接管改成了通管道煤气的接管,然后直接将进气总阀强行打开,并接上燃气管道。为了检验是否漏气,两人还用打火机点着燃气检查了一番。事后两人收了老人340元。接下来的几天里,两人又用同样手法为另3户居民改造了管道。
据悉,燃气总阀接入用户,应该再设一道阀门,这样用户长期不用燃气时可以将阀门关掉,确保不会漏气。而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检查发现,唐某、张某的改造手法简单粗暴,时间长了很容易导致燃气泄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燃气公司随即报警,两人很快被抓获。
近日,两人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调查显示,唐某此前曾是一家热水器公司员工,接受过天然气改造培训,也清楚自己的做法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建议,对两人处以3—4年有期徒刑。
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