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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兰州市146台燃气锅炉完成余热深度利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中国甘肃网  浏览次数:698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杜志超) 10月31日前,51家146台1997蒸吨燃气锅炉完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改造。为持续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城区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符合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改造。
经过前期的走访勘查,今年我市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共有51家146台1997蒸吨。市环保局相关专家介绍,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92吨、氮氧化物258吨、一氧化碳64吨。
据了解,目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已全部完成前期设计工作,其中已签订余热利用改造协议19家817蒸吨,已完成改造2家95蒸吨。《通知》中要求,剩余列入改造任务尚未签订改造协议的单位要迅速制定方案,签订改造协议,及早实施治理改造,确保全部治理改造工作于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为了加快改造进程,《通知》中要求,对已签订改造协议的单位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照每蒸吨5万元补助标准一次性下达到改造单位,用于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改造。各级行政审批单位要为燃气锅炉余热深度利用改造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的燃气管线建设等实行“一站式”审批。
此外,改造工作实行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近郊四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列入计划的燃气锅炉余热利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划拨到位,市国资委、市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下属各供热站及时进行余热利用技术改造,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燃气管线审批、建设及燃气供应保障,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倒逼督促和量化考核,凡是列入烟气余热利用计划,在供暖前未完成余热利用项目的,一律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或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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