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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监局抽查液化石油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7  浏览次数:888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月16日公布2014年第1季度重庆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2个批次受检产品中有3个批次不合格。
       本次专项抽查涉及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綦江区、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万盛区、璧山县、潼南县、铜梁县等14个区县的22家企业的22个批次产品,检验依据主要有: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DB50/338-2009《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等标准,检验了液化石油气产品的密度、蒸气压、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硫化氢(乙酸铅法)、游离水等主要指标。
        经检验,合格1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6.4%,不合格项目涉及组分、蒸气压、铜片腐蚀。据了解,组分是液化石油气最主要的指标,其中C3和C4烃类所占体积的比例就决定了液化石油气质量的好坏。组分项目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产品在损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使用过程中将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蒸气压偏高,严重影响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性能,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造成威胁。铜片腐蚀反映了液化石油气对钢瓶的腐蚀性能,若该项目不合格,则表明液化石油气对钢瓶有腐蚀作用,在长时间储存该不合格液化石油气后,将可能导致钢瓶破裂气体泄漏甚至直接爆裂,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此次抽查存在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开展后处理工作。今后,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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