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燃煤热源建设的通知》的公布,标志着锅炉改造工作有了可依靠,可执行的标准。新天燃气锅炉的改造建设必须由市发改委、房产局、环保局和规划国土局4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联合审批。
二环内的中心城区将作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继续扩大热源燃气管网建设覆盖面积,严格控制审批不符合供热规划要求的新、改(扩)建天燃气锅炉。新建供热锅炉要向市政府作出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书面承诺,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时无条件拆除。
沈阳市将逐步拆除高污染的小型燃煤供热锅炉。新增锅炉必须保持在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标准。公共场所,如医院、宾馆、写字楼、商场等单位联网到热电联产热网或采用清洁能源供热。